近日,金堂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局长黎明率队来到成都鲜花山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负责人送去“鲜花小镇”(43类)、“蜀葵之乡”(44类)商标注册证。此举旨在为品牌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共同打造“鲜花山谷”景点,创建“鲜花小镇”“蜀葵之乡”旅游品牌。
黎明率队参观了“鲜花山谷”旅游景点建设情况,询问了公司的商标注册情况、使用情况、品牌发展需求,针对公司品牌推进情况颁发了《商标注册建议书》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扩展“鲜花小镇”“蜀葵之乡”商标注册类别并规范使用,以满足不断拓展的业务需求;加强品牌的提档升级,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的含金量;一旦商标被侵权,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以保护其商标专用权;以“鲜花山谷”景点为“引爆点”,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形成齐头并进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