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评价激励行动。推行星级志愿者评选制度,将社区志愿者服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积分落户制度相衔接。探索“时间银行”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工时可以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享受优惠或优待。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国家A级旅游景区等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社区志愿者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实施志愿服务保险“1+1”计划,通过个人自费与社会募集、政府资助等多元方式为注册志愿者购买保险。公交及地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推进计划。2018年,基本建成社区志愿服务推进机制,社区志愿者人数占比达10%;2019年,形成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常态化参与社区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人数占比达11%;2020年,社区志愿者人数占比达12%,全市社区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与社区发展治理相适应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