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指甲入药唐代就有记载
用量很少一直不普遍
到底人指甲入药,是突如其来还是早有先例?为此,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专家卢先明,对方表示,指甲入药很早就有记载,在一些传统的重要典籍中,“不只是指甲,《本草纲目》中还有头发、人乳等物品,这些在过去属于中药范畴,现在其实已经很少使用了。”卢先明还透露,“只有头发,偶尔还会继续充当止血的功用,但也会选择没有染过的头发,同时前期进行检验、清洗。”
“使用人指甲在唐代《千金要方》中有记载,但用量很少,一直都不普遍。”成都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院长李继明表示,人指甲的具体功用,在过去典籍中都有记载,依照不同搭配有不同功用。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了解到,唐代孙思邈所著的《千金要方》中明确记载:“治小儿腹胀:取父母指爪甲烧灰,敷乳上饮之。”“治妇人无故尿血:爪甲、乱发。上二味并烧末,等分。酒服方寸匕,日三服,饮服亦得。”
同时,成都商报记者还了解到,除了人指甲,按中国传统中医的说法,头发、人牙、头皮屑、耳垢等都是中药范畴。
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实习生 张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