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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超承诺时间不退还 双流区临江丽苑三期A区临停收“诚信金”合理吗?
2018-05-23 11:11:35  |  新闻中心 成都楼市房产资讯 

“诚信金”

进入小区临停,如果车主开车离开小区时,在承诺的停车时间内,就退还“诚信金”。若超时,门卫就会将这10元“诚信金”作为停车费收取。

当事小区——双流区临江丽苑三期A区

物业说

因一些业主有质疑,该规定又没有经过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所以还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目前已经取消。新的规定将严格按照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流程来修改。

进入小区要收10元“诚信金”?车主临时将车停进小区,给门岗报停车时间,如果离开时超过承诺时间,就要缴纳“诚信金”。近日,双流区临江丽苑三期A区针对车辆临停的规定,赢得一些小区业主支持,同时也遭遇一些业主和住户质疑,这样收费“一刀切”,缺少具体标准。

昨日,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表示已经取消了此规定。“此前出台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限制小区内的临停车辆,保证小区业主的车位。”物业中心负责人表示,不过此规定作为一种管理措施,没有经过居民代表大会决议,下一步小区将按程序制定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取代“诚信金”规定。

规定

临时停车收“诚信金”

在承诺时间内开走就退还

双流区临江丽苑三期A区,住着两千六百多户居民,小区地面和地下共有1400多个停车位,但对小区业主来说,还是有些捉襟见肘。从去年10月开始,小区开始实行了一种收取“诚信金”的临停模式,在下午5点之前,如果有外来车辆要临时停进小区,就要收取10元押金作为“诚信金”,原则上5点之后是不允许外来车辆临时在小区停车的。

小区门卫会开一个单子,上面登记好车辆进入小区的时间和车主承诺的停车时间,如果车主在承诺的时间内开车离开,就退还“诚信金”。若超过承诺的时间,门卫就会将这10元钱作为停车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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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宦小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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