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类企业申报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要求:上年主营收入2000万元 科技经费支出100万元
软件类企业申报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要求企业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其中科技经费支出不得低于100万元——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经信委获悉,为促进成都市“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实施,加强成都市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挥技术中心在促进全市产业升级、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支撑作用,由市经信委修订的《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于日前正式印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根据该管理办法,技术中心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其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推广运用,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基础研究;组织开展与高校院所、企业的技术合作,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及科技人才引进等工作。成都市经信委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关规定,开展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制,每年认定1次,受理认定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5月31日。对于此次新修订的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成都市经信委表示,该办法分别对软件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筑业企业等,分别从营业收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设定了最低标准。例如,软件行业企业,要求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该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在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自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标准
行业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上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
软件业 不低于2000万元 不低于100万元 不少于20人 不低于100万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 不低于5000万元 不少于20人 不低于150万元
不低于200万元
制造业 不低于8000万元 不低于250万元 不少于25人 不低于200万元
建筑业 不低于50000万元 不低于250万元 不少于25人 不低于200万元
028-86612222
028-86969110 96111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8881890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