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基层公共文化活动“独唱”变“合唱” 社会组织奏响公共文化服务活力“乐章”
多措并举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长效机制
据悉,为进一步明确培育发展文化体育社会组织,实现文体活动由行政推动转变为社会自发,并从准入机制、扶持机制上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大邑县委宣传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培育社会组织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并在县乡两级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
除了为社会组织的顺利组建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支持,大邑县还在发展平台搭建、专项资金扶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社会组织给予扶持,强化政府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长效机制——
在平台搭建方面,整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体广场等资源,试点文化站委托文体类社会组织管理,为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平台。同时,把县、乡(镇)两级的文化体育协会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引导其他文体类社会组织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加入。
在资金支持方面,通过“文化资金支持一点,村公资金购买一点、社会组织自筹一点、社会公益赞助一点”的方式,拓宽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渠道。
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广泛吸纳、深度培训、重点选树”的要求抓好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各乡镇主动帮助社会组织选配责任心强、凝聚力强的领导班子,广泛吸纳热心文体活动的文艺骨干;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文艺骨干的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年轻队伍培养和后备人才选树,逐步形成“少年学、青年演、老年教”传、帮、带的良性文体循环机制。
“我们在对社会组织准入‘松绑’的同时,并没有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松懈’,从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构、进行星级评定强化考核评估等方面加强引导和监管,推动社会组织良性运转。”大邑县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快文化体育社会组织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法人库建设,逐步形成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的管理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文体社会组织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打造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社会组织品牌。
在大邑,社会组织“音符”正强劲跃动,奏响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活力“乐章”,文化活动正从政府“独唱”转变为社会“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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