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谎报案情影响办案阻碍交警执法 依法拘留
伙同“串串”代人办理电子眼违法处理,帮人扣分;路面上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拦下,不仅不配合,还暴力阻碍交警执法。交警在日常勤务工作中遇到过不少蛮横不讲理的违法者,其中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这两类行政案件尤为突出。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守法意识,树立交警执法权威,打击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及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成都交警通过提高一线执勤民警规范执法及现场取证能力、完善办理案件后台人员配置及制度建设、做好两类行政案件研判分析等措施,推进新增行政拘留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干扰执法办案 依法拘留坚决打击
马某是成都市某保险代理公司经理,为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他向办理车险业务的川A593××车主李某承诺可以帮忙处理电子眼违法。随后,马某伙同从未驾驶过该车的电子眼违法处理“串串”,以川A593××驾驶人的身份,到交警四分局谎报驾驶该车多次违法,并进行电子眼违法处理,被交警四分局查获。经查实,马某的行为是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的违法行为。马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014年3月7日,交警四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4年3月31日17时30分左右,尹某搭乘其男友高某的两轮电瓶车由九眼桥向春熙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人民东路口时,因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被执勤民警挡下,执勤民警向尹某表明身份后,要求尹某和高某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尹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搡,阻碍民警执法。经查,尹某行为已构成阻碍民警执法,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交警四分局随后依法对尹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以上两个案例非常有代表性,在交警日常执法时屡见不鲜。违法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公然和交警“叫板”,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挑战法律权威,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成都交警加大力度,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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