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住所登记限制放宽 在家就能办一些企业
昨日,四川省工商局发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意见》,出台26条措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其中,不仅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明确了工商登记改革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放宽了县域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和经营范围限制,更提出创新服务功能,强调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向产业、县域、乡镇延伸。
对利用家庭住宅或租用居民住宅申请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设计策划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创新型企业,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允许将其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工商机关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监管并服务好县域市场主体,积极落实相应措施,促进县域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组建集团公司门槛降低
《意见》中明确,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并放宽县域企业名称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对住所设在市、县(市、区),应当由省工商局登记管辖的企业,依企业申请,可以在市、县(市、区)工商局登记。各市工商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的政策措施。
[相关:工商]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陈瑾]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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