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辆购置税新政落实 10月前8天车购税减征441万元
10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国税局获悉,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成都市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可在成都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大厅或设在4S店的自助缴税终端申报缴纳税款。符合要求的乘用车车辆,均可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比如原本售价10万元的飞度两厢轿车,按现今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仅需缴纳5000元税款。相比之前10%的车辆购置税,消费者整整省了一半购车税款。
截至10月8日,成都市共受理车辆购置税3501台,征收车辆购置税税款3849.06万元,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1026台,占总征收台数的30%,相比9月30日征收车辆购置税710台,增长44%,全市减征车购税税款44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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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购置税]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王思语]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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