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国庆节当天带汽油坐成都地铁 见安检太严弃“油”而逃 警方连夜找到他
原来,周某为资阳某汽车公司送车员。10月1日凌晨,其按公司安排,将一台汽车送至崇州市某销售公司。该公司给付了周某一定的油费。
为节约成本,在资阳市加油站加油后,从车辆油箱中抽出约1.5升汽油,并用3个塑料饮料瓶进行了分装,准备带回家中以便下次送车可少加汽油,这样便可以从油费中省出10余元钱。
10月1日上午11时18分,完成送车任务的周某从成都地铁2号线茶店子站进站,准备乘车前往成都东客站。在经过地铁安检处时,他发现安检十分严格,自己所携带的装有3瓶汽油的白色购物袋引起了安检人员注意,害怕惹上麻烦,遂将购物袋遗弃于安检处。
目前,根据周某的违法情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警方已依法对其处以警告。
释疑
周某为何只被处以警告处罚?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警方了解到,在该案中,周某有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地铁站这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但鉴于其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且认真悔过,积极配合调查,因此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处罚。
[相关:安检]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熊浩然]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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