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不达标 四川遂宁达州资阳等5市被扣975万元
目前,前三季度“账单”已经出炉。“今年前9月,从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年度目标任务情况来看,四川5个市(州)为扣收额度,遂宁市被扣收75万元;达州市被扣收150万元;资阳市、广安市各被扣收225万元;眉山市被扣收300万元。其他16个市(州)为奖励额度,阿坝州奖金最多,高达148余万元。”该负责人说,从同比改善情况来看,虽然遂宁、达州、眉山、资阳没有完成PM10目标,但因为同比改善,分别得到相应奖金。
“我们目前只是算账,年终才会真正结算。如果这次被扣收的5个市,通过各种治霾举措,实现了空气质量改善,完成了PM10年度目标,罚款将不会再扣收。”他说,采取每季度扣收的形式,也是让治霾常态化,给市州“提醒”,把治霾落到实处。
水质超标 前10月扣缴资金4600万
“沱江、岷江流域水质污染问题较严重,单靠行政手段治污还不行,我们要积极探索环境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推动水环境治理。”省环保厅监测处相关负责人说道。
2011年9月起,四川省政府决定在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岷江、沱江流域划分24个考核断面,分管所在地区,包括5个市、14个扩权县市,由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监测。如果监测到水质超标了,该地区就会被扣缴相应罚款。今年,我们准备将嘉陵江流域也纳入进来,从24个考核断面,扩大到89个考核断面,10月起模拟监测。”同时,在岷江、沱江流域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
记者了解到,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省级扣缴资金,2011年9月-12月达1118万元,2012 年达 2803 万元,2013 年达4082万元,2014年达7157万元。“今年1-10月,扣缴资金4600多万元。”该负责人说,既有扣缴,也有补偿,超标扣缴资金专项用于对下游污染治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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