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始执行二手房新政市民或省下一年工资 住房满2年免征营业税
购房时间以此为准“购房时间以个人购买住房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如果两者不一致,则按‘孰先’原则确定购买房屋时间。”
昨日,市地税局正式启动了第24个税法宣传月活动。市地税局局长张建介绍,个人购买满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的新政策已经从3月31日起开始执行,即3月31日起成都交易的二手住房只要满足条件,就能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政策
不足两年仍全额征税
日前,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称,自即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在昨日的@成都服务微访谈活动中,网友最为关注的也是这一话题。对此,张建进行了详细解读。他首先介绍了普通住房的概念,“调整之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应该满足三大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相关:房价]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赵素冰]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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