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严禁职校教职工在编不在岗
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意见》,强调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严禁职业院校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据悉,到2017年,我省中职学校的校外教学点须不超过2个、在校生也不得超过校本部规模。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以及直属职业院校,要根据通知的精神和规定,围绕保障人才培养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对招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家惠民工程(包括免学费、生活费补助等资金)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一次拉网式清理排查,不留空白和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严禁招生竞争不当行为
我省将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校外教学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新批校外教学点,中职学校不得新办校外教学点,现有校外教学点要认真清理、逐步收缩、平稳过渡,凡不符合规定的要整改规范。到2017年,一所中职学校的校外教学点不超过2个、在校生不得超过校本部规模。非医药卫生类、非教育类中职学校不得新办医药卫生类和教育类专业。
我省严格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制度。对未经批准设立,未经省级公示,不具备举办全日制中职教育资历的学校或机构以及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
[相关:中职]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成都日报]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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