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项目最高补助150万
据悉,2016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启动。根据要求,此次申报补助的内容包括提升服务能力补助和服务成本补助两部分,运营机构可同时申报两种补助方式,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此次申报对象为经市经信委认定并在成都市域内工商或民政注册登记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运营机构。申报补助内容包括提升服务能力补助和服务成本补助。其中,提升服务能力补助是对运营机构在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期间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的支出补助,主要包括运营机构购置(租用)的仪器、设备、软件费用;设备维护、维修费用;服务场地(配套设施)的建设(改造)费用支出的无偿补助。
服务成本补助则是对运营机构在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期间服务中小企业的服务成本支出补助,主要包括服务场地的租用费用(基地除外);社保反映的职工工资;服务活动宣传费用;水电费用(基地代企业缴纳费用除外)支出的无偿补助。
记者了解到,申报的提升服务能力补助,要求实际支出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上,补助金额按不超过支出总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的服务成本补助,要求实际支出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上,补助金额按不超过支出总额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运营机构同时申报两种补助方式时,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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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经信]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杨彩华]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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