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新一轮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四川省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四川新一轮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根据《意见》,四川省在全面梳理和评估了四川省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从扩大扶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增添扶持政策等方面不断提高“含金量”。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意见》新增了将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一政策,明确要求各地要支持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使其留得下、稳得住、有发展。
扩大扶持范围
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
根据《意见》,四川省拓宽了创业扶持范围,主要是将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大学生村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同时,在大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方面,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的范围也相应扩大。《意见》明确,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从毕业年度大学生扩展到所有在校大学生。也即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意见》还支持大学生应征入伍,明确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服兵役,退役后1年内可同等享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同时,《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快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并将其作为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重要抓手。明确对评审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由“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给予100万-300万元的补助,各地、各高校按不低于补助总额的50%给予配套。对评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由人社厅给予3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由人社厅给予15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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