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金融消费满意示范品牌正式出炉
2016年,距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已经两年。两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被纳入其中,金融消费者有了新的渠道和方式进行维权。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探索新机制、开创新格局,是新时期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今年年初,《成都日报》推出“理财有道维权有方,金融消费我做主”金融行业消费调查及评议活动,并继2015年首届“成都金融消费满意示范品牌”评选活动之后,再次推出2016“金融消费满意示范品牌”评选活动,旨在提升成都市金融机构服务质量,探索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创建让金融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历时一年的公开征集、机构自荐、实地调研、专家评审等环节,多家金融机构经受住了消费者、专家和媒体的考验,在强手如林的品牌和服务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16成都金融消费满意示范品牌”。
征集理财好点子维权好建议
银行客户经理在介绍理财产品时,能否着重强调产品风险?现在各家车险公司报价都差不多,消费者到底该如何选择?购买人身保险,到底该重分红收益还是重保障?……本次活动一启动就受到本报热心读者和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2014年3月15日起,金融服务领域的维权监督首次被纳入新《消法》。两年过去了,金融机构是否严格遵循新《消法》为消费者提供规范、优质的金融服务?消费者又如何在新《消法》指引下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习惯是否有了新的改变?为此今年上半年,《成都日报》开通党报热线962211、《成都日报》锦观APP,以及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渠道,征集金融消费者通过合理理财消费实现资产稳定增值的成功故事、通过合法渠道成功维权的经典案例,以及大量市民在日常金融消费生活中的各种评价和建议,其中相当部分具有建设性。这些宝贵的意见建议本报将进行梳理并归纳总结,最终转交给行业协会,以真正实现“新消费,我做主”,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维权,创建让金融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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