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监局:年底前银行销售理财产品须实现录音录像
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监管,完善银行内控机制,四川银监局近日正式转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对辖内金融机构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通知要求各家银行业机构,最迟在今年底前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影音至少留到兑付后6个月
出于对客户经理的信任,在其介绍下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当产品到期时,才被告知预期收益兑现不了,有的甚至连本金都无法收回。客户欲状告银行及客户经理,但却苦于拿不出足够证据。近年来,这类“飞单”纠纷不断发生,银行处理起来也极为棘手。
为整顿行业经营行为,强化内控机制,银监会在去年6月就出台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今年2月,银监会正式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设置理财产品销售专区,并对销售全过程实施录音录像的“双录”。
[相关:理财产品]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杨斌]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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