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监控摄像头被网络直播 律师:直播平台或涉侵权

2017-05-03 10:11:12 | 成都热线 | www.cdrx.net

律师:涉嫌侵犯公众隐私权

“这种行为这对公众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表示,未经他人允许将摄像头录摄公共场所画面、个人形象挂到网上任人点击,是一种侵权行为。

“直播平台并不能以‘用户自己决定’的理由脱开责任。”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蒋健律师认为,上传视频的人(即同意将监控画面分享到网络直播的安装人)未经被直播人员允许,私自将直播内容上传网络,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对用户所直播的内容有审核的义务,如果直播内容侵犯了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也要付相应的连带责任。

成都商报记者 王拓 摄影报道

本文共5页 12345
[相关:隐私权]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王拓] [编辑:成都热线 ]
延伸阅读
更多新闻
  • 热烈祝贺遂宁银行成都分行开业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
  • 热烈祝贺德阳银行更名长城华西银行
  • 热烈祝贺富邦华一银行入驻成都 富邦华一银行成都分行地址: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成都热线官方微信号cdrxnet
成都新闻热线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3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798号-1
西南网络 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