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171起严重交通违法 赛摩狂飙成都二环高架在列
28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期全省公安交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情况,并公布了171起严重违法及典型事故案例。这171起案例中,涉及交通肇事逃逸刑事案件24起,危险驾驶2起,酒后驾驶机动车76起,毒驾7起,无牌无证驾驶26起,故意遮挡号牌12起,超员超载11起,超速驾驶13起。其中,发生在今年4月19日晚,3辆赛摩在成都二环高架飙车一案也在公布之列。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交警将继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专项行动力度,严管重点交通违法,不定期向社会曝光严重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典型案例一:3辆赛摩狂飙成都二环高架
2017年4月19日晚20时许,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指挥室视频巡查时发现三辆大功率的二轮摩托车,沿锦江区静居寺路右转,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快速路,在限速80km/h二环高架快速路上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相互追逐,穿插超越,严重超速行驶(最高时速达130km/h以上)。
针对这起在城市快速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严重危害道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事故处重案侦查大队、视频侦查室、交警三分局等部门的精干警力,对该起违法飙车行为展开全面调查。
经专案组民警夜以继日地多方侦查和摸排,于2017年5月11日,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三人均对当日驾驶摩托车在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上为追求刺激,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严重超速行驶、相互快速追赶,曲折穿行,并严重危及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道路通行安全等行为供认不讳。其中,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刘某、姜某某、雷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2017年5月12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对刘某、姜某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雷某因5月4日再次驾驶摩托车进行“飙车”时受重伤,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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