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移开成自泸高速入口隔离栏 被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24日早上8点34分许,一男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成自泸高速出口400米处,竟下车自行将设置在道路上的交通护栏拆下、挪开,致使此处交通流组织失效。经调查,该男子是因回家心切才做出这样疯狂的举动,随后,他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处15天的行政拘留。
男子回家心切动歪脑筋
据悉,该男子行至此处时,因设置有交通护栏隔离,禁止机动车在此左转掉头驶入绕城高速,车辆只能在此处直行进入三环路。因此,他便下车自行将设置在道路上的交通护栏拆下、挪开,且未恢复此处交通护栏原状,使此处一段约为2米的护栏纵向摆放在道路中心绿化带旁,然后他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后面的车辆见状也纷纷利用此缺口调头,致使此处交通流组织失效。
交警三分局通过道路监控看到这一现象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并于25日联系到了该车车主蒋某伟。26日,蒋某伟来到交管局,并对自己的举动供认不讳。经询问后得知,蒋某伟是广汉人,24日前接到了广汉家里打来的电话。因为孩子目前在放暑假,由爷爷奶奶照顾,但是爷爷奶奶又管不住,于是打电话叫蒋某回家一趟。蒋某便于24日早上启程回家,行驶至该路口时,考虑到该路段比较堵,自己又回家心切,于是对旁边的交通隔离栏动起了歪脑筋。
罚款1000元 拘留15天
从交警给出的视频资料可以看出,蒋某伟下车后先拆除了第一段护栏,将其放置在一旁的绿化带中,然后将第二段护栏稍稍挪开以便自己车辆通过。在调头过程中,蒋某发现距离太小不容通过,于是再次下车挪动第二段护栏,最终调头驶离现场。而在蒋某调头成功后,后面跟来的车辆见状也纷纷利用此缺口调头,这就对本来直行的车辆造成了堵塞,同时也造成了该路口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
交警也提醒各大驾驶员,交安设施的设置都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的,切勿进行移动或者损坏。一旦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交管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驾驶员也务必严格遵守道法规定,遵守标志标线,请勿损害交安设施。
最终,蒋某伟因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对其作出1000元的罚款并处15天的行政拘留。天府早报见习记者王小瑾实习生邓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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