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全日制博士生资助标准提高了3千元
提高资助标准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全日制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至13000元,惠及0.3万名学生。四川省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扩大资助范围
将高校预科生纳入资助体系,按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实行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确保政策全覆盖。
提高资助精准度
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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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博士生]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江芸涵]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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