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关于优化电子商务从业环境的指导意见》 鼓励各类主体建设电商虚拟产业园
鼓励各类主体
建设电商虚拟产业园
电子商务发展的主体是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等电子商务经营者,他们的资源整合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技术及模式创新能力等,不仅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也关乎其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其数量和质量也决定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水平。为做大做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加大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队伍的扶持和服务2条措施。
电子商务是一个生态系统,需要构建一个完备的政务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强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生态服务,提升虚拟集群注册的集成化、专业化服务水平,营造更加活跃的发展氛围。为完善服务体系,《意见》明确,成都市将发展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区,构建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成都市将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建设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区,将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区纳入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重点扶持。同时鼓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开展“电商茶馆”“电商共学荟”“电商峰会”等活动,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交流对接。将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纳入成都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相关:电子商务]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程怡欣]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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