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为防身携带警械乘车 女子在铁路蒲江车站被查处
被查处旅客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在网上购买或使用警用装备,将触犯法律。近日,西昌铁路公安处蒲江车站派出所就查获了一名携带警械的女子。
1月11日13时15分许,崇州车站安检队员报称,在一名女性旅客携带的拉杆箱内发现带有警用标志的可疑物品,经开包检查,包内有一根伸缩警棍和一瓶警用催泪喷射器,执勤民警核查该名女子并非警务人员。随后,该女子被执勤民警传唤至浦江车站派出所接受调查。据了解,该女子姓常,河南省滑县人,在网上购买警用装备主要是为了防身,此次外出就把购买的警用装备放在行李箱里,没有其他目的。
最终,常某因非法持有警械被浦江车站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并没收其非法持有的一根伸缩警棍和一瓶警用催泪喷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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