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2021-03-18 23:11:52 | 成都热线 | www.cdrx.net

记者18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严禁超标、超前教学”“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合理调控课后作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等要求。

在课堂测评方面,《意见》要求,教学中应科学运用课堂检测,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即时性测评,精准了解课堂教学目标达成状况。课堂测评应尽量避免唯分数倾向,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关注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加强生涯指导,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特长,并适时使用不同教学方式,根据学情、学段、内容、课型等现实需求,恰当选择教学方式方法,指导学生选取合适的学习方式,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引发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和实践探究,增长其知识见识,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

《意见》要求,要摒弃“唯分数”论,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形成创新能力。重视思想方法的及时引入和适时建构,正确反映教学内容的内涵及其蕴涵的学科思维;努力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基本思想方法相结合,形成基本活动经验,使学生获取认识自然、社会和自我的正确思想和科学方法。教师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引导,创设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氛围,改变“满堂讲,满堂灌”的不良教学行为,让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在课后作业方面,《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应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高中阶段应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教师应全面掌握作业完成情况,强化作业的批改及课后辅导,不能让家长监督学生完成,不能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签核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及时帮助、解答、辅导,把作业设计与批改作为巩固学生学习成果、科学评价、诊断学情、因材施教的重要手段。

《意见》要求,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中新网成都3月18日电(记者 贺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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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家庭作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贺劭清]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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