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民营企业可控股有条件的市属国企 七大公共领域率先向民营资本开放
民企发展
空间更广
《措施》指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或引入外资和国有资本,以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发展后劲。记者从31项措施中梳理出最受关注、最具活力的部分。
活力1
七大公共领域
率先向民间资本开放
为促进民间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融合,《措施》明确提出,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支持民间资金进入更广领域,教育、文化、卫生、电力、供水、燃气、交通等公共领域部门将制定明确的年度开放计划,具体到项目,吸引民营资本进入。
活力2
民营企业
可控股有条件的市属国企
在竞争领域中,我市将不局限控股地位,选择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向民营企业出售。
活力3
遴选100家民企
给予投资项目重点扶持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完善企业产权流转交易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遴选100家高成长性民营企业,给予投资项目重点扶持。
[相关:民营资本]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杨富 钟文]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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