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对外发布了多项涉及保障性住房的新政:包含保障性住房互换、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死亡后相关问题、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合租管理、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行为处理程序等规定,新政于下月起执行。其中,首次推出的中心城区保障房住户可以申请同类别保障房互换,将满足保障房住户的就业、子女就学等需求。
自行互换双方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根据新颁布的《成都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互换暂行办法》,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对象可申请免费住房互换。
保障性住房互换实行“统一平台、平等自愿、无偿互换”的原则。由政府统一搭建平台,为保障对象提供一个便捷的住房互换渠道,保障对象可以自行寻找互换对象,也可通过政府搭建的平台寻找到合适的互换对象,互换双方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成都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互换的日常管理工作。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互换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