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成都中心城区保障房可互换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经济房产权可继承
2012-12-13 12:39:10  |  新闻中心 成都楼市各地行情 

成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对象均可申请

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互换?据了解,根据新的暂行办法,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含高新区)范围内住房保障对象因身体原因、家庭人员变化、子女就学、就业等特殊情况,可在同类别保障性住房之间提出互换申请。

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可持相关证件提出互换申请。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申购人在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选房后,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持相关证件提出互换申请。

新政亮点>>>

经适房产权 家庭成员可继承

昨日还发布了《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死亡后相关问题的处理暂行办法》,对保障房申请人在资格审核、签订合同、权属登记等不同阶段死亡时,其所经手的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登记后,房屋权利人死亡的,其所享有的住房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

■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申请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其经济适用住房的性质不变。

■继承人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以下方式办理继承:

该经适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申请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该经济适用住房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或待该经济适用住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继承人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申请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本文共2页 12
来源 天府早报  |   作者 曹实秋
点击阅读更多【成都保障房】新闻
成都清溪雅筑小区地址环境配套 家门口有17趟公交车
成都光华碧邻摇号结果:352户申购户顺利摇号
成都成华区十里店华林小区137套安置房成功分配
成都隆兴嘉苑经济适用住房第二批次房源摇号
成都中心城区保障房可互换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经济房产权可继承
成都隆兴嘉苑小区等1.8万套保障性住房本月底全面竣工
成都青龙鹭苑户型套一、套二、套三均有 2013年初开工建设
成都黄田坝安置房锦江区华兴新居等项目获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 城区再添600套电子眼
[下篇文章] 成都荷花池二代生存状况调查 自嘲压力大“抠”得很
[上篇文章] 成都双流机场中西部唯一进入“3000万级机场俱乐部”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