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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里乐山钵钵鸡这家店没被授权 伤心凉粉提告
2013-05-18 10:16:21  |  新闻中心 成都商界财经消息 

昨日上午,成都高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原告是“伤心凉粉”的创始人杨明,而被告则是武侯区锦里九品街一家名为 “乐山钵钵鸡”的小吃店,杨明认为店主徐某未经允许,在其店内用 “伤心凉粉”“伤伤心凉粉”等相同或类似商标售卖凉粉,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徐某立即停止使用侵权文字,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伤心”原告:上诉实属无奈之举

“这次上诉我是被逼的!”杨明告诉记者,自己在5年前就听战友以及一些朋友跟自己提起,锦里有一家名为“乐山钵钵鸡”的小店,在售卖“伤心凉粉”。“我2005年就注册了‘伤心凉粉’这一商标。迄今为止,在成都总共只开了7家店卖‘伤心凉粉’,锦里是绝对没有的。”杨明听说此事后,立即赶到锦里加以确认。5年前,杨明开始与店主徐某主动交涉,多次要求其不要再挂牌销售“伤心凉粉”,但徐某依旧在店内挂招牌销售该凉粉。无奈之下,杨明不得不将徐某告上法庭。

而被告方徐某在昨日的开庭中并未出席,仅诉讼代理律师冯蓝出庭。但冯蓝表示,委托人徐某对其在店内卖“伤心凉粉”侵犯杨明商标专用权一事,事先并不知情。

“伤心”被告:店内没悬挂“伤标”

杨明向记者展示了今年3月,摄于锦里的徐某小吃店的外观、招牌等照片。照片上,该小吃店确实将一块仅小于招牌的黑色牌子挂在窗口,上面清楚地写着“伤心凉粉”四个字。而在其售货窗口上还悬挂着三块小标牌,其中一个写着“伤伤心凉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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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府早报  |   作者 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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