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示范与督促推进相结合
机关学法效果好
示范和督促是推进机关学法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我市一方面注重选拔、培育、树立机关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普法示范窗口建设等创建评比活动,积极培育打造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深入总结推广机关单位开展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和成果;同时在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我是普法能手”评选活动,选拔培养了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普法骨干,以发挥先进的带动作用,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另一方面,强化对机关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推进。首先要求机关单位列出开展学法工作计划表,实行逐级备案制度,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考核标准70条》,明确了法律进机关相关要求,根据工作台账和法律进机关的标准、要求,将组织成立市民观察员队伍进行明察暗访,以督促检查找问题,以问题整改促工作,力求法律进机关取得更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