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382元/月,上限为11911元/月。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起按47644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3176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970元为月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