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繁镇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额返还;凡是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相匹配的财政资金全部下拨给新繁镇,相关行政收费项目收入资金、罚没等行政处罚收入资金全额返还……”新繁镇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区级财政就给新繁镇返还资金1.67亿元。用好下放“财权”,把钱用在刀刃上,新繁镇着力产业做强、民生做实、环境做美,步步落到实处。
同时,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新都区赋予新繁镇部分区级发展决策、项目审批等行政管理事项及权限,共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16个部门,分别采取委托授权、派驻机构等方式,共下放行政管理服务事项57项、行政处罚18项,赋予了新繁更大的自主权利。“用好‘事权’, 解除发展束缚,为新繁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