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维修店有权拒绝“缺陷”服务
李先生认为,现在车内其他的地方翻新、修复已经完成了,车主应该支付费用。而现在又提出给座椅喷漆,他担心漆掉了车主又回来“找事”,因此,他拒绝给座椅上油漆。而汤先生认为,2300元应该包含着这一项内容。对此,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张纯认为,一般情况下,双方只是在口头上约定服务费用和服务项目,车主没有证据证明2300元包含给座椅上漆,那么,根据服务提供方和消费方对等的原则,维修店从自身权益出发,有权拒绝提供“缺陷”服务。同样,宝马车主认为维修费用过高,可以向消协反映,申请第三方协商,减少修理费用。
而对于守宝马一事,张纯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维修方属于无偿保管,在一定期限内,有保管车辆安全的义务。但一般情况下,超过了保管期限,发生车辆遗失,不应该承担责任。对于这一纠纷,张纯建议,维修方在通知车主的情况下,可以把车辆存放在有人员保管的停车场,产生的费用将由车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