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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普兴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五个服务” 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援助需求
2014-11-19 14:51:12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政务信息 

前不久,新津县普兴法律援助工作站迎来了2岁半的宝宝小鹏(化名)一家人,他们来到工作站给工作人员道谢,小鹏的母亲说:“我们要带着孩子来一次,感谢帮助了他的叔叔阿姨们!”

今年6月,新津县普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接到一个电话咨询,打电话来的是一位20岁出头的女青年,她询问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工作人员在耐心细致地为她解答疑惑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位女性的丈夫并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进一步的交流中,工作人员发现她先是含糊其辞,后来更是泣不成声,便告诉她到工作站来面对面交流更有利于工作人员帮助她,如果有必要,可以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指派律师来帮助她。

非婚生子 生父狠心不认儿子

咨询电话结束三天后,女青年小黄抱着孩子小鹏,泪眼婆娑地来到新津县普兴法律援助工作站,表明了自己就是那个打电话来问孩子抚养问题的人,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

在面对面的交流中,工作人员发现,小黄在电话里隐瞒了许多细节,事情远非只是夫妻二人离婚后索要孩子的抚养费这样简单。原来,2009年7月,小黄孩子的生父小王在上大学期间通过网络认识了小黄,两人在网上聊天非常愉快,于是发展到同居。即使在小王毕业后,也一直与小黄保持着来往。可是,他们的恋爱遭到小王家庭的极力反对,因此二人一直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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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王虹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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