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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普兴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五个服务” 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援助需求
2014-11-19 14:51:12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政务信息 

在恋爱的过程中,两人于2012年生育了一个男孩,取名小鹏,由于小王家拒绝承认这个孙子,孩子一直由女方小黄抚养着。没有想到,今年孩子两岁多了,小王竟然提出要与自己分手。多方挽留无果后,小黄便要求小王支付从自己怀孕到现在,包括当时住院的医疗费、怀孕时的营养费,孩子出生以后这两年的抚养费,以及孩子到18岁共计40万元的抚养费。

小黄随后哭泣着告诉工作人员:“让我和我的家人感到崩溃的是,小王因为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竟然说他不知道这个孩子是谁的,反正与他没有血缘关系。我父亲听说这件事后,情绪非常激动,去他家吵了好几次,激愤之下,砸了小王家的铺子,还打伤了他的母亲。小王后来报了警,所以现在两家人势如水火。闹成这样,面也见不着,我最担心的是我的孩子,他才两岁,我真是不知道未来怎么办了。”

为了孩子 再大的矛盾也要解决

工作人员听说情况后,觉得这起家庭纠纷较为复杂,又涉及一个牙牙学语的幼儿,站在两家人的立场上着想,为了让这个孩子将来能在完整的亲情下成长,工作人员认为这起家庭纠纷最佳的解决方式就是和解。

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工作人员通过小黄提供的线索找到小王上班的企业,因为小王上班时间朝九晚五,工作人员便为其提供了错时服务。为了取得小王的信任,等到小王下了班,工作人员先为小王讲解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性质,另一边也反复地开解小黄,稳定其情绪,防止小黄家人有更多过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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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王虹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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