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成都电动自行车怎么上牌流程? “电马儿”有了“身份证”
2015-01-02 23:08:11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特别提醒

超标电动自行车

昨起不能上户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从昨天开始,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户。据了解,《条例》正式实施后,群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成都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且列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才能办理登记上牌。

在此基础上,工商部门也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从此只准销售纳入成都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据成都市工商局表示,他们会接受消费者因销售企业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举报,并协助消费者退换货。

无牌无证将成过渡期

重点查处对象

据了解,取得临时号牌和非机动车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可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上道路行驶,但从2018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届时,仍然驾驶该类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将被依法处以50元罚款。

据交警介绍,在3年过渡期,他们将重点查处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满后,重点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实现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昨日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驶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而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辆。对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予以治安拘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共5页 12345
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杨甦
点击阅读更多【电动自行车】新闻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禁止进入载有人员的电梯
成都市交管局:驾驶电动自行车请使用合标车
成都市交管局通报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
成都公布第六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涉及7家企业24种型号
成都多部门联动 多措并举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成都多部门联合检查电动自行车 查处超标车34辆
成都交警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成都女子骑着电瓶车撞人3小时后微博寻被撞者 想说声对不起
成都女子骑着电瓶车撞人3小时后微博寻被撞者 想说声对不起
[下篇文章] 成都中心五城区、高新区年底前要淘汰所有高污染燃料锅炉
[上篇文章] 逛书店这事儿 成都人泡出生活味 文化创意吸引读者目光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