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根据中央、省上对严格规范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限额外自行设立的行政机构的要求,成都市此次改革还对部分政府机构进行规范。一是市政府参事室、市粮食局、市医管局、市政府侨办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二是不再保留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将市物流办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能源办公室并入市经信委,将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市水务局,对市工商公平交易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稽查局的机构规格进行规范。
通过调整,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调整为40个;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不再保留;部门挂牌数由14个减少到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