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1个调整为40个
组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挂市文物局、市版权局牌子
不再保留
市文化局
市广新局
组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医管局
组建
市物流发展办公室
不再保留
市物流办
(市口岸办)
组建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
市外办
市侨办
4个正局级挂牌机构不再相对独立运行
市政府参事室
市粮食局
市医管局
市政府侨办
不再保留7个政府部门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
市物流办 → 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并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能源办公室 → 并入市经信委
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 并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并入市水务局
市工商公平交易执法局 → 对机构规格进行规范
市质量技术稽查局 → 对机构规格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