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把房子拆了并自行盖别墅,装修完毕通风时,不料被醉汉闯入损坏财物且无力赔偿,房东杨某只好将物管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即赔偿房东24万元。
2012年3月9日下午,苟某在没有进行出入登记,也未被询问情况下,进入某小区,并在小区内边闲逛边喝酒。21时许,苟某已醉,发现小区一栋别墅无人,遂翻窗进入,将室内约80万元财产毁坏。
后被其他住户发现,保安将苟某扭送至公安机关。次日,房东杨某报案。后检方提起公诉,诉讼中杨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苟某赔偿杨某全部损失,但由于苟某无财产,杨某的赔偿款一直没有拿到。无奈之下,房东杨某认为,自己一直交纳物业费至事发,物管没有尽到安保义务。于是,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