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意见》提出将通过合理控制县域产业园区数量、园区主导产业数量,提高园区投入产业强度等措施促进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省工业化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还将研究制定工业集中区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和反映产业集中区发展实况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实施“51025”重点产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计划,培育发展一批营业收入超2000亿元、1000亿元、500亿元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推进县域产业开放发展,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将成为激发县域工业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积极探索园区产业承接新模式、新机制,以县域为重点,确立与建设一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等省级专业化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我省还将完善相关推进机制。如发挥强县牵引作用,实施“工业强县培育工程”,优先在平原、丘陵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资源禀赋高的县(市),开展工业强县试点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