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创业十条”中,高端人才类政策多达5条,占据了新政的半壁河山之多。“高新区将以设立创业扶持资金的方式,每年拿出1亿元,支持成长型科技创业企业发展。”林涛介绍,人才类政策的支持方向包括:对海外科技创业者、省外科技创业者、高校院所创业人才、知名企业员工等高端创业人才创办的科技创业企业给予扶持;支持科技创业企业积极申请国际和国内商标、发明专利,参与国际和国内行业标准的创制,根据商标注册、专利授权及标准创制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对实施科技创新成果迅速转化、迅速成长为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奖励;支持科技创业企业研发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经认定后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相关政策支持;对在高新区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住房支持等。
“创业十条”第六条将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各类孵化载体,对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孵化载体,给予补贴;对孵化载体网络、设备等公共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等。
“创业十条”第七条将支持服务创业的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重点投向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域内科技创业企业,按投资金额,对投资机构、被投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双向资助”等。
“创业十条”第八条,成都高新区将支持公共平台发展,对新建公共技术平台、中介服务平台,经认定,给予一定补贴等。此外,成都高新区还单列条款支持科技创业企业使用公共技术平台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等高端科技中介服务。同时,还将支持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举办全国性、国际性的创业论坛创新创业活动,并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