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载体与金融
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孵化载体获支持
投资机构被投企业将获“双向资助”
据悉,“创业十条”第六条,高新区将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各类孵化载体,对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孵化载体,给予补贴;对孵化载体网络、设备等公共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等。
此外,“创业十条”第七条则直指破题科技创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打造创业金融生态的命题,高新区将支持服务创业的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重点投向高新区“三次创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域内科技创业企业,对投资机构和被投企业按照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企业债权融资,给予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