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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新规:严禁泄露学生电子信息 校网不得链接企业网站
2015-03-19 09:16:52  |  新闻中心 成都教育教育新闻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出台了《成都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教育单位和从事学校网络服务的组织者及个人,应对掌握的个人电子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电子表格、文档等形式上报、发布学生的家庭具体住址,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学生个人电子信息。

学校网页不得链接企业网站

不得发布商业广告

《办法》规定,学校(幼儿园)门户网站不得链接企业网站,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网页中设置或植入商品、商业服务的二维码。年级、班级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进行家校沟通(含布置家庭作业)时,原则上应以班级(或学校)固定的、大多数家长常用的免费网络通讯工具一次性告知家长,不得统一定制、推广、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使用家校沟通类的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使用商业网络平台或服务产品,不得对在园幼儿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网上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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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府早报  |   作者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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