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这样办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需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一般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登记办理。按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变体)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