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民间借贷风险高​金额不能超银行利率四倍 勿忘设置违约金
2015-04-04 18:56:33  |  新闻中心 成都商界理财讲堂 

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一方出现违约时,守约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当前,民间借贷领域普遍存在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现象,因无法及时兑付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况时有发生,那民间借贷关系中的违约金又该如何设定?违约金数额是越高越好么?许多合同中涉及此项的条款往往都十分模糊,并未起到保护借贷双方权益的作用。和奇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借贷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的设定,应当寻找有关专业人士计算出合理的金额范围,从而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

违约金额不明确视为没约定

“在我经手的案件当中往往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合同中明明清清楚楚写了违约须赔偿违约金,但是审判结果出来后,守约方往往一分钱违约金都拿不到,这是为什么?”据该律师介绍,民间借款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存在违约责任的问题。而由于多数投资者并不具备专业的法律意识,签署的借贷合同中尽管写有“违约须赔偿违约金”的条款,却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数额,被借款方钻了空子,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被视为没有约定违约金。“很多人往往约定了违约情形,却没有对违约责任加以明确。这很容易导致守约方在主张违约金时,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本文共2页 12
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张娅娜
点击阅读更多【民间借贷】新闻
民间借贷年月利息超过2分钱(年利率超过24%)将不受保护
民间借贷风险高​金额不能超银行利率四倍 勿忘设置违约金
民间借贷合同属实践性合同需谨慎 记得保留借款凭证
成都打击非法集资 高收益背后多半是陷阱 私设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
成都信晟通投资公司出问题 四川民间借贷迷局:多重防火墙形同虚设
成都拟筹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 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下篇文章] 成都周边采茶好去处:蒲江成佳茶乡、雅安蒙顶山、​邛崃天台山
[上篇文章] 张家界春季旅游产品说明会在成都召开 成都至张家界航班27日复航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