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部事务如何公开?
职工住房补贴要重点公开
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如何管理,哪些需要公开?《意见》提出,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行政机关内部事务都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公开本单位财务审批制度及管理办法、预决算执行、“三公”经费使用、专项经费及大额资使用、差旅费报销办法及开支等信息;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公开基建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及决算等信息;在行政事务和公用物资管理方面,重点公开国有资产处置、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办公设备和物品购置、职工住房补贴等信息。
省直部门今年要公布责任清单
明年推广至市、县两级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意见》提出,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全面清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明确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大厅同步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行政府责任清单,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问责机制。
省直部门于2015年编制和公布责任清单,2016年推向市、县两级。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及时公开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