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解读
最公开
政府债务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
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成为每年公众对政府的最大期待。此次《意见》中,除了明确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内容和时限外,对公开内容的要求更加严苛和细化。以公务接待为例,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信息都在公开之列,“三公”经费若有增减变化,原因也要对外公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首次以公开文件的形式,提出建立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最严厉
行政处罚网上“留底”5年期满方可撤下
以往,企业遭受行政处罚,挂网之后很快被撤销,对企业约束力度并不大。此次《意见》中明确,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案件信息。对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保留时间为5年,期满方可撤下。“五年之内都可以到网上查到‘案底’。”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有关人士说,这个惩罚力度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