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体制改革
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
随着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正式出台,明确我市将大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引导社会投资。这意味着广大投资者将享有更多自主权,面临更好发展机遇。
减少投资审批事项是我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在改革过程中,明确要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而在精简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方面,凡国家和省、市未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核准的投资事项,按照隶属原则,应进一步下放到区(市)县核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等前置要件审批核准权限同步下放。
积极引导社会投资也是本次深化改革的一大亮点,通过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公开公平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进入更多行业和领域建设运营,并提出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合理运用价格机制,鼓励项目投融资模式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