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声环境质量
核心提示
中心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比2013年下降,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类区昼间和1类区夜间、3类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2类区和4类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标。中心城区昼间区域声环境为二级(“较好”)水平,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水平。
中心城区交通噪声强度为“较好”
《公报》显示,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来看,中心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比2013年下降,具体来看,1类区昼间、夜间和3类区昼间、夜间的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其中,1类区昼间的标准值为55,去年年均值48.3,夜间标准值为45,去年年均值为40.7;而三类区昼间标准值为65,年均值为48.6,夜间标准值为55,年均值为46.1。而2类区和4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但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标。《公报》分析,各功能区24小时随时间变化的共同特征是:3-5时声级最低,6时声级开始回升,23时后明显下降。而14个郊区(市)县各类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昼间和夜间均达标。
从区域声环境质量来看,中心城区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值为54.2分贝,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水平。14个郊区(市)县建成区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值为53.0分贝,声环境质量均为二级(“较好”)水平。
从道路交通声环境来看,中心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9.2分贝,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14个郊区(市)县建成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5.1分贝,噪声强度均为一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