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将贷款和保证保险相结合,借助保险优势,既降低银行借贷风险,拓展金融服务范围,又可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加强对民间融资和互联网金融引导和监管。加强对民间融资监管,跟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向,依托市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掌握民间资金动向,引导民间融资行为自律、风险自担,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
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出台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管理的规章,制定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在目前“成都信用”基础上,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和融资能力。
鼓励发展第三方征信和评级机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有偿提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争取人民银行允许小贷、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纳入征信系统。
引导中小微企业重视信用建设。鼓励中小微企业优化管理方式,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理结构;建立规范透明、真实反映企业状况的财务制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作者单位:市经信委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处;市政府研究室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