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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局:举报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最高奖1000元
2015-06-19 10:11:39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在经华南路28号院,执法人员意外发现了数十辆崭新超标电动车摆放在院内。居民院一旁的电动车商铺店长熊先生表示,该商铺为厂家的代理总经销店,院内超标电动车是头一天晚上生产厂家刚发到的货,准备当晚发给南充的经销商。“成都市已明文规定不能在成都地区范围内销售非产品《目录》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店面内自然不能摆放更不能销售。”

李栓喜表示,市工商局在大力宣传《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基础上,正逐步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监管工作台账,逐户督促经营者履行产品目录公示、承诺义务,严格执行进销货查验制度。为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市工商局还制定出台了《成都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细则》、自行车《举报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若市面上发现经营者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工商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被查处的违规销售经营者将被处以货值1-3倍的罚金处罚,商家也将进入信用公示不良记录。而违规销售达到一定货值量,商家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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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何良 李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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